| 分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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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技和文化
体育、环境卫生和
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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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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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的发明,指对有关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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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
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的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果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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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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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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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员 |
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从事卫生医务工作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人员,包括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护)士和未评定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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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
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度批准举办,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短期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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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校 |
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招收通过全国成人高教统一招生考试的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利用脱产、半脱产、业余或函授等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培养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水平的专门人才,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和总学时数均按高等学历教育要求付讲实施的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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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团体 |
指从事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专业艺术表演,有独立帐户的单位,不包括半工半艺、半农半艺和民是职业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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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机构 |
从事专业文化工作和为专业文化工作服务的独立建制的单位。不包括这些单位另外举办独立核算的其他机构和各部门的业余文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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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技人员 |
指大专、中专毕业和具有初级职称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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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龄儿童入学
率 |
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包括弱智儿童在内,但不包括盲聋哑儿童)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已入学的小学学龄儿童数/校内外小学学龄儿童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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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和工程师 |
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不具备上述学历但有高、中级职称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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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 |
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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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发展经费支
出 |
指用于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的全部实际支出,包括用于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和间接用于研究与发展活动的支出(如研究院、所管理费,维持研究院、所正常运转的必需费用和与研究发展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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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研究与开发机
构 |
指有明确的任务和研究方向,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一定数量的研究人员,具有研究、开发、开展学术工作的基本条件,主要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并且在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财务上独立核算盈亏,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银行有单独户头的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以上(含地(市)各部门所属的国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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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研究与开发机
构职工 |
指在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长期职工、临时职工和招聘人员,不包括编制以外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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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 |
指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和未评定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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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人员 |
指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人员,包括正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技术员和未评定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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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人员 |
指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人员,包括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技术员和未评定职称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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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自然科学教学人员 |
指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从事自然科学技术教学活动的专业人员,包括正副教授、讲师、助教、教师和在中学从事自然科学技术教学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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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扶户 |
包括被扶持的优抚户和贫困户。主要是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两户给予一定的救济金以扶持其通过生产自救达到脱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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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收养人数 |
包括民政部门管理和城镇、农村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收养的老人、少年儿童、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员和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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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民间纠纷 |
指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调解民间发生的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促成当事双方达到协议和谅解,解决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不包括法院受理调解的民事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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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文书 |
指公证处在一定时期内办结的公证文书件数。公证文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包括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两部分。国内公证分为经济合同公证和民事法律关系公证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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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指集中收养社会孤老、残、幼的机构,包括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举办的福利院及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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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裁判员人数 |
指经考核正式批准授予等级裁判员称号的人数。裁判员等级分为国际裁判、国家级裁判、一级裁判、二级裁判、三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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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运动员人数 |
指经考核正式批准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的人数。运动员等级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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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 |
指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从事医疗工作的专业人员。分为中医医生和西医医生。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中的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中医士、西医士和其他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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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数 |
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而正式立案、准备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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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 |
指农村中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弱、孤、残的农民,其生活由集体供养,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简称“五保”。享受五保待遇的家庭叫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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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指设有固定床位,能收容病人住院并能为病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县及县以上医院、农村乡卫生院和其他医疗三部分。医院按所属性质不同分为卫生部门、工业及其他部门和集体经济单位三类。县及县以上医院按业务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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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
指受聘参加法律顾问处工作,担任法律顾问、刑(民)事代理人、刑事辩护人,办理非诉讼事件、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主要从事律师业务的专职法律工作者和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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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员 |
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其他中医、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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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企业单位 |
指以安置城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就业为目的,享受国家减免税待遇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包括福利工厂、福利商业和服务业、假肢厂和安置农场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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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 |
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体育场按看台容纳观众人数分为:甲级25000人以上,乙级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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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
指有固定看台,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训练比赛活动用的室内运动场地。体育馆按看台容纳观众人数分为:甲级6000人以上,乙级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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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 |
指在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办理公证事务的司法人员,包括公证员、助理公证员和在公证处工作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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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人员 |
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担负调解民间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违法行为引起纠纷的工作人员,包括调解委员会的委员和调解小组的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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